Tuesday, September 27, 2011
聂老的回教法
首先先表明立场吧,我反对回教党实施回教法
接着理由一个一个说
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或者恨屋所以要鸟的关系?)
不少支持民联或讨厌国阵的朋友都为回教法“辩护”
我几天不睡觉在网络上看到的说法有。
如果说断肢法野蛮不能接受,那为什么那些“西方的法律”里的死刑就不野蛮,就可以接受了?
第一,如果你我人民觉得某某“西方的法律”野蛮不人道什么的
我们通过“西方议会民主”可以修改它
你觉得死刑残忍?ok,议员们可以在国会提案废除死刑、然后辩论、然后议员们投票表决
再然后修改新法律、最后新法律就这样诞生了
最后死刑就会被废除掉(看到了吗?野蛮的“西方法律”是可以废除/修改的)
第二,你认为你可以修改回教法吗?回教徒认为回教法是神赐的法律
神的法律只有遵守而不能被修改的
你认为某一天人民觉得断肢有点“残忍”,想建议改去断1指手指而已
或者觉得砸石头可以改去砸其他东西等
你认为可以通过以上的途径修改吗?
这就是世俗法和回教法的分别
一个可以根据不同的时段、民情、道德观等修改,而另外一个却不能做任何的修改!
至于说回教法只对回教徒有效,非回教徒的生活不受影响
这个....
那就表示有一天小明和阿里去偷东西,两个人被抓,结果一个小明被送进监牢
阿里就被断手
你真的认为如果我们活在这样的国家里真的没有影响?
这可是搞一国两制呢!对我们这种多元种族的国家的发展可真他妈的不好!
而且会把人民对立起来,万一某一种活动X,在世俗法里是可以的
然而在回教法里是非法
那如果有一天非回教徒在进行X活动时,回教徒会说这是犯法的,你不能这样做...
或者相反的情况...
这种“双重标准”会很常出现在我们人民的生活中
还有还有,在回教法的世界里,对于法律的诠释权
不是在一个穷苦人家的小孩,在寒窗苦读,最后当了律师的手中
而是只在宗教师的手中
你却还他妈的跟我说是对我们非回教徒的生活没有影响?
至于不犯法就不必害怕回教法的说法就扯蛋了
每一个法律的设计背后都有他的哲学背景做后盾
就好象“西方的法律”里的死刑,杀人的刑罚通常是死刑
这种一命抵一命的惩罚是经过西方法律界多年的讨论、辩论得来的(对不对姑且不论,不对还可以改)
(我对法学不了解,但肯定所有今天西方的法律也是经过一系列的哲学辩论而不断演化而来的)
同样的回教法也有祂的神学哲学背景
如果我国的最高法律是回教法,回教神学哲学为背景的思维肯定也会渗透到其他的领域
(包括我们华人最关心的教育、商业那些)
如一些牵涉到两个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案件,那要以那一个法律来审?
这对非回教徒的生活是很不舒适的,很多时候我们很大可能犯了法都不知道。
还有一些说法是说比起贪污、滥权、被自杀等,回教法算得了什么?湿湿碎啦~
这是神经病的思维
我当然他妈的更恨那些贪污暴力滥权,但并不表示恨贪污那些就要接受回教法呀
不能就这样把两个东西对立起来
套餐A:不要贪污就要接受回教法
套餐B: 不要回教法就贪。污暴力违反人权那些 = =
没错,我承认贪污那些是比回教法还来得恐怖
但我不能因为A比B较不恐怖所以就要接受A
举个极端的例子,这就等于问一个女生
“嘿,你要被强奸还是被轮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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