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9, 2013

19號的苦逼夜晚

     505全國大選到了今天過了一個多月,民眾高漲的變天期望落空後,經歷短暫的“選後抑鬱症”,社交媒體上的政治帖子近月來少了很多。但選舉過後,在朝、在野和民間的一些行為/心態,值得關注和討論。

     我記得以前在中六唸書時,有讀我國政治人物權力的來源。首相的遴選機制必須來自國會當選舉結束後,將會召開國會。贏得最多票的政黨(或政黨聯盟)將會組成執政政府,然後再從國會議員裡選出一個政府的領導人,就是首相。但我們的朝野議員,在還沒有召開國會/州議會前,就已經匆匆忙忙地宣誓成為首相/首席部長等,這不是違法嗎?我國民主制度下,權力的來源來自國會/州議會,在沒有經過議會常規就產生了一大堆國/州政府領導人,為什麼沒憲法專家對此發表看法?本人並非法律專家,還懇請向此課題的專業人士請教一下。


     上個星期,是選舉上述的最後一天。根據網上的新聞,朝野共入禀了56宗選舉訴訟,35宗來自國陣,21宗來自民聯。看到這個新聞,我有點消化不來。505選舉過後,民聯不是哭爹喊娘地說選舉充滿舞弊嗎?為什麼現在上述的案件,國陣比民聯來的還多呢?不了解國情的人看了訴訟案件數量,可能還以為國陣是第13屆大選的受害者呢。

     連在大選鬧得最不可開交,甚至鬧出停電疑雲的文冬選區,行動黨居然放棄了上訴。這表示什麼?表示之前那些停電、篡改Borang14的“不公平”傳聞,都是假的嗎?我個人小人之心認為,民聯在這次的選後訴訟案件所表現出的愛理不理態度,多少和他們的偏安心態有關。在505大選前我就認為,民聯三黨裡,只有公正黨有問鼎中原的野心。反而行動黨和回教黨,並不是很熱衷奪取中央政權。行動黨有檳城這個大本營,林首長繼續“親民”,回教黨繼續在吉蘭丹堡壘裡偏安一隅,似乎都很滿足了。

     三黨的“野心”不同,“滿足感”不同,才會鬧出在是否宣誓、杯葛國會、繼續示威集會等課題上,出現並不是很協調的局面。一些人可能滿足於當個某州的行政議員或YB,導致在選舉訴訟上,民聯的熱情給人的感覺往往比民間少了很多。
   可能有人會說,大馬的法庭判決風格“你懂的”,民聯不想花太多時間在法庭,應該轉向街頭。1年前的428淨選盟集會,我鼓勵大家上街;因為我認為這個政府在看到這麼多人民湧上街頭,會有所害怕,而對人民的訴求做一些妥協。但428後我對國陣徹底絕望,認為乖乖的上街不會讓他們妥協。

     1年前的428集會,國陣提出淨選盟可以在體育館內集會,安全又不會憂民,結果淨選盟等組織堅決反對,誓要上街靜坐。1年後的集會,民聯“堅決”要在體育館的草場內集會。1年內的變化可真多呀。
     示威(大馬人“害羞”,怎樣都不肯說示威,堅持說感覺較溫柔的 “集會”)的含義,就是作出一些讓當權者感覺到“麻煩”的舉動,再讓他們因壓力而對人民的訴求妥協。這麼巧在這個時候,土耳其和巴西都來了場反政府的“集會”,國人也許可以借鑒。國外示威的目的是為了讓政府感覺到難受,從而對人民的訴求妥協;反而大馬人像當權者集會的目的,只是為了向當權者證明,我們是可以和平集會的

     而且這個星期六首都“集會”的目的,是“抗議選舉的不公”。看到這個題目,我一頭霧水。抗議?向誰抗議?選委會委員們下台?如果他們下台了呢?接下來要做什麼?公正黨的蔡添強今天對媒體表示,民聯會繼續舉辦黑色“集會”,直到選委會委員們都下台。原來搞了一整天,不上法庭上街頭,只為了要選委會委員們下台?

     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有意,感覺上在選舉後的一些“大人物”的言論,對大馬華裔非常不友善。一些華人不感恩、國陣政府更加照顧支持他們的種族、華小土地被徵、華小的地位違憲到今天的“馬來人犧牲爪夷文”等言論,層出不窮。不管這是巫統打算轉移選舉舞弊的視線而作的陰謀,還是政府的政策強烈右轉,轉向更極端的保守,這都是未來讓大馬社會繼續發展的一層陰影。
     民聯可能因為有了過半的支持率而“擁兵自重”,沾沾自喜地認為自己受歡迎。但要提醒他們一下,在505大選前,很多民間組織在為了促成改朝換代的大業,不惜犧牲小我努力幫民聯耕耘選區、進行拉票等活動。選民不會一直拿自己的熱臉來貼民聯領袖的冷屁股,如果民聯把自己過半的支持率視為理所當然,並在接下來的佈局裡愛理不理,或舉辦一些不知所謂的“集會”辜負了許多選民的心,難保來屆大選不會兵敗如山倒。

7 comments:

  1. 虽然你够咸湿,但是你写的东西有文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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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贊!分析得很好!從報導看來,這次的集會只是要選委會兩位下臺,但若真的下臺之後呢?

    讓我想起當年進步黨退出國陣的原因是因為要阿都拉下臺,但阿都拉下臺后,進步黨繼續留在野,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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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慚愧啦康華大哥,也說不上什麼分析啦,只是把近日來的事情寫成一篇而已。
      但真的奇怪民聯的策略,為什麼不干最大的問題(選區劃分等),卻要干選委會。
      就算辭職了,新的選委會依然是巫統的橡皮圖章,民聯難道又要乖乖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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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该重选,连执政都“不满”上诉。民联几时去putrajaya /首相府示威?集会我发觉乡下区得越来越少了,Kl那天听说连续3次
    巴西都敢敢示威在那个地方示威(最上图得)
    杜尔其听说那人准备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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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近聽了一個對律師的訪問,他提出上訴成功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被發現的弊端必須被證明得以改變選舉結果,才有可能成功。

    比如說,如果那選區的多數票是兩千,但你只有對手賄選兩百選民的證據,那就不符合條件了。

    文冬的多數票,沒記錯應該是八百多張,但不知道他們發現被篡改的Borang 14是否足夠貢獻那麼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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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我當然知道,但民聯上訴除了希望可以贏;但至少可以在法庭裡,爆出國陣出貓的衰事,讓其他民眾知道,國陣真的有玩臭的。

      但退一萬步想,假設民聯上訴的21宗有問題,而且可以反敗為勝。那民聯現在有89國會,最好的結果是全勝,加上去也只是110,連簡單執政也不能。
      那這是不是表示,就算國陣沒有像民聯傳聞那樣在大選時舞弊,民聯也不能成功改朝換代?那民聯不能改朝換代的原因,是否有其他因素?而提選舉舞弊、推翻選委會的示威等活動,是否是他們逃避輸了選舉核心原因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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