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8, 2013

黑人做到,華人做不到

    

   50年前的今天,馬丁路德金博士帶領25萬人走向華盛頓,並發表了神級演說《我有一個夢》,逼使美國政府在1年後,廢除種族歧視等政策。我時常拿美國黑人的處境來和本地的華人比較,問為什麼別人起跑點比我們落後,卻比我們更快抵達終點?結果最近給人家反將一軍,問到如果金博士生在大馬,結果會如何?
豬哥過後補充:(這裡的假設是金博士他是“華人”,不是黑人,然後用他那一套思維在大馬來進行平權鬥爭,結果會如何?)

     我一直以來的立場是不認為在A國成功的經驗,如果完全100%搬到B國來,就一定會成功。不,會完全不一樣的。當然你可以參考國外的經驗,金博士的和平手段絕對值得推薦,但也不要忽略一些我們和美帝不同的地方。

     我們也許會認為金博士是黑人,爭取平權,所以是一個弱勢種族向強勢種族爭取平等的局面。但別忘了他也是基督教牧師,基督教在美國是主流宗教,在這樣的宗教背景加持下,他的膚色弱勢就沒那麼明顯了。(所以他另外一位非基督教的基友Malcolm X就沒有那麼受歡迎了)在基督教的大愛下,他可以佔據了道德的治高點,不同意他的白人優越分子都不能那麼容易打擊他。

     其二是高層的祝福1960年代金博士搞民運的時候,美國總統是勵精圖治的肯尼迪。雄才大略的他打算把美國搞成超級強權,任內的登月等大計劃都出自他的手筆。面對新人新氣象,告別艾森豪而等老人政客的肯尼迪政府,好運金博士遇上的是一個較開放的政府,搞運動也順利很多。
     另外一個是那時的世界局勢。我知道20世紀60年代的世界是學生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那是年輕一代都在反抗、告別老一代的“火紅時代”在這樣反戰、反權威等的大趨勢下,金博士的人權自由平等理念,非常容易吸引到一大班的白人支持者。讓他的粉絲團裡也不是單一的黑人而已,運動的合法性再大大提高。

     接著說二戰、韓戰、越戰等都有大量的黑人軍人參與,為國捐軀。(當然當兵的黑人很多是生活沒出路才去當兵的)我們姑且不談愛國和當兵與否這個問題,但大量的黑人子弟和白人子弟一起上前線幹德國佬、朝鮮中國、越南佬,也大大加強了黑人要求平等的籌碼。 
     接下來是白人的態度了。
     網友分享說美國和大馬的其中一大不同,是美國的憲法早早講了人人生來平等。雖然華盛頓等開國元老寫了這樣的條文後,依然大剌剌地擁有黑奴,但憲法還是寫了。日後訴之於憲法的平權運動,讓白人們都不能發力了。
     加上白人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自己也是移民美國國土的移民者。如果再翻開印第安人的歷史,大家都不好看。再極端的白人分子,都不好意思叫黑人回非洲吧?心虛的白人在的罪惡感之下,讓金博士又再下一城。(這些罪惡感,也產生日後“同情”、“包容”恐怖分子的左派思維,害慘全世界,這是後話了)

     還有一個原因是白人在所有領域內對於黑人的絕對優勢。在黑人大約佔美國10%人口,給予黑人平權是不會挑戰到白人的地位的。而且白人不管在政治、經濟、文化上,都完爆黑人。所以就算讓黑人獲得和白人一樣的權利,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不會挑戰到美國白人社會的地位。所以衡量得失後,支持馬丁神父幾乎沒有什麼壞處。
     最後一個有點形而上學的原因。金博士對“填滿監獄”的運動有信念,是因為他相信,天堂之殿比人間的監獄還要大。在這樣的信念下,他們敢敢進監牢,讓白色恐怖等打壓都通通失效。不怕進監牢不是他們大膽,而是他們心理相信,最大的房間是上帝的聖殿,所以人類的牢房關不了他們。這種帶點哲學feel的神學信念,在實用主義當道的華人社會是不可能出現的。
     所以雖然“馬丁路德金生在大馬”這樣的題目感覺有點偽,但如果大意研究一下,會發現我們和當時的金博士,有著客觀和主觀上的不同。所以打算以金博士那一套在馬來西亞鬥爭的朋友,請不要忽略這些因素。
      
                                                 

12 comments:

  1. 从李连玉,林苍佑,李光辉,“国父”,巫统的胡先翁等,你就会大概会在马国搞人民平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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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些人的鬥爭方式/訴求的課題,和金博士還有很大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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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最后马定博士的命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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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人枪杀了,引起更大的民愤,加快了当年民运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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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金博士最後在1977年和2004年被追授總統自由勳章和國會金質獎章。1983年美國設立馬丁·路德·金紀念日並定為聯邦法定假日。其演講和鬥爭方式激勵/感動了世界上其他的民權運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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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民權運動人士在一些地方可能导致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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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個我贊同,所以乖乖做華人豬是最好的。
      有的吃有的住,你還要求什麼鬼民權?
      民權可以當飯吃嗎?

      這些我在大馬華人豬系列裡寫過了,就不再重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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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金博士生在大馬,他到現在還在收集簽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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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所以我才說兩國有很多客觀的因素不能比較,搞社運的朋友如果想學金博士,也不能忽略這些客觀因素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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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Very sorry to everyone because I made a huge mistake. Should be:
    US: Black (With or Without Christian or Catholic) vs White (With or Without Christian or Catholic)
    MAS: Non-Bumi + (Non-Islam or Islam) vs Bumi + (80% Islam + 20& Christian/Catholic or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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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也許你們須要要一個信奉伊斯蘭教,又是馬來和華人血統混血的阿訇出來號召,打著安拉之名的名義訴求族群平權,這樣才有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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