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9, 2017

稅收的一國兩制


在回教國的概念裡,稅收制度卻根據不同的宗教來區分不同的稅收。在回教國,回教徒只需要繳交天課稅(zakat),天課稅卻只是用在回教徒之間的發展;而在回教國生活的異教徒,卻要繳交人頭稅(jizyah),以換取回教國領導人對異教徒的財產和生命安全的庇護。
馬來西亞雖然在名義上是世俗國國體,但政府暗渡陳倉的稅收制度,已經歧視了在國內的非回教徒。假設一個回教徒在扣除所有開銷後,個人年度需要繳交給稅收局的稅務是5000馬幣,但同年如果他也繳交了5000馬幣的天課稅,就免去了需要給稅收局的任何稅務。反觀,如果一個非回教徒同年也捐了5000馬幣於教會、廟堂等,但他是無法得到任何免稅的。

GST開跑2年有餘,直到今天還有許多馬來人認為GST是非法的(haram),因為他們已經繳交了天課稅,已經不需要再繳交任何稅務了,消費稅就讓其他人去繳交吧~所以有許多親政府的宗教師,不停幫政府滅火告訴馬來人GST是合法的,因為消費稅的錢是用來發展國家云云。

馬華和火箭與其互相指著對方壯大回教法,不如老老實實告訴我們,他們如何看待這個不公平的稅收制度?馬華如果反對,請馬上利用自己在內閣的權力,廢除這種不公平的雙重稅收制度。

在野的行動黨,包括公正黨,甚至所謂開明派的誠信黨,如何看待這個不公平的稅收制度?我想知道這種根據國民宗教區分的稅收制度,是否可以取消?如果不取消,稀土執政後是否會成立非回教徒稅收局,讓把錢捐給廟堂、教會的非回教徒,也可以和馬來同胞那樣,享受一塊對一塊的稅務回扣?

稀土不是說救國嗎?國家有難,匹夫有責,有難同當,有福同享。如果新政府也是繼續維持這種以宗教區分國民的稅收制度,我還換政府來幹嘛?不同的國民不同的稅收制度,如何培養國民間的信任感?全國人民如何一起眾志成城地救國?

1 comment:

  1. 老百姓
    民主制度的弱点,讨好大多数,忽悠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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