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3, 2012

萨瓦迪卡

在上个星期日,当大家都在为226反稀土厂的运动搞到如火如荼时,首相纳吉也不甘寂寞地宣布了一项政策,
试图与当天的绿色斗士们争光。就在2月25日那天,首相拜访了亚罗士打,并在当地宣布:
国内泰裔与土著享有同等地位,同时享有土著在全部领域的同等权力,他说,
政府一直都将泰裔视为国内的一份子,他们对国家以及政府的忠诚是被肯定的。



对于这项政策的宣布,在网络上激不起网民的激烈讨论,充其量只有一些网友以黑色幽默的笔调说我们华社不再是二等公民了,
现在可能要“再下一层”,变成了三等公民。
至于这项事情比较得到少人的关注,我想原因可能是大家比较关心226当天的“黑社会”新闻,
或者觉得对这个政权已经失望了,那怕首相宣布什么连反驳或质问的心情都省掉了。
但我觉得在这件大马泰裔也享有土著地位的事件中,有件事情比我们是“三等公民”或黑社会打人事件来的重要的。
那就是一些宪法上的争议是值得我们关注或探讨的。

需知道,大马再烂,我们都是一个民主立宪的国家。
简单来说,民主立宪国家,前面的民主二字反映在我们可以投票选国家领导人上;
后者的立宪二字反映了我国的最高法律是宪法,在大马没有东西是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
如果宪法的神圣性维护不了,那就是动摇国本的头等大事,其严重性绝不亚于稀土辐射对我们的危害。
这次的大马泰裔变土著的决定,我想知道一下首相这样的宣布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在大马各族人民心中,土著特别地位(kedudukan istimewa)一直是我们各族人民心中的梦魇。
非马来人觉得因为国家把人民分为土著与非土著,导致了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发生在非土著身上。
马来人觉得土著特别地位,是当初建国先贤们一致答应的条件,并视为神圣不可侵犯。
大意回顾一下马来人的特别地位是怎样被纳入国家宪法中的。

在还没有赋予马来亚独立前,英国政府成立了雷德委员会(Suruhanjaya Reid)来拟定马来亚独立后的国家联邦宪法。
此委员会由英国上诉庭法官,雷德(Lord William Reid.)主导。
在制定马来亚的联邦宪法时,该委员和当时的联盟(国阵的前身)在1956年的6月到19月进行了总共118次的会面和讨论;
此外,该委员会也收取了都来自民间组织或个人131分的备忘录,以纳入民间的意见于新宪法的修改中。
1957年2月,第一部的马来亚联邦宪法草案被公布了出来,但得到许多人的反对。
为了平息民间和各政党的不满,

另外一个由4位马来统治者、4位联盟的代表、英国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和总检察长组成的委员会被成立,
以修改宪法中惹人诟病的部分。
经过2个月的修改于讨论,达到各方共识的新草案宪法得到了马来统治议会的通过。
接着新草案再次提交于英国政府谈判,并在1957年的6月被英国国会接纳。
最后新的宪法草案被马来统治者议会承认并在同年8月15日的在马来亚联邦立法会被接纳和通过。
马来亚建国的第一部宪法终于在8月27日(过后是正式生效是独立后的8月31日)生效!

说了这么多历史故事,想要说的是就是宪法里面的马来人特别地位是当年经过建国先贤们付出无数时间讨论、协商、妥协换来的,
最后才有保障马来人特别地位的153项条款。虽然这个153条文到了今天是否合适几年前坊间已有不少专家学者在讨论
但一个不可否定的事实就是不管这个条款如何让非土著在这么多年来觉得不公平,但它还是经过先贤们不断讨论后得到的最后共识。
根据马来西亚宪法,任何人要废除或修改联邦宪法第153项条款,
除了须在国会获得大多数同意及国家元首御准外,也需获得马来人及土著的同意。
所以,今天以民为本的首相纳吉单方面宣布大马泰裔也享有土著的权益,是否违背了当初我们先贤们建国的原则?
首相绕过常规议会、国会和马来统治者的议会,单方面宣布大马泰裔荣升为土著,是否在法律上有待商榷?
如果今天首相可以单方面、绕过国会改变某项宪法规定的法律,那明天他也是不是能修改许多建国时各族人民达成的共识?
如果是这样,那是很严重的动摇国本的事件!如果国家的最高法律可以根据领导人的心意被随便篡改,而没有得到国会的允许,
那我们说我们大马是“民主国家”的最后一块遮羞布都会被扯下来,全裸地对外宣称我们是野蛮国家。

我不是法律专家或学者,希望有关法律、宪法方面的学者专家可以为我指点迷津。
宪法乃国家之本,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查也!

相关文章 :Sejarah Penggubalan Perlembagaan Malaysia
                :邱家金:除非获马来人同意,否则宪法153不可废除

4 comments:

  1. 当权利达到了极限的时候就一定会出现腐败,这就是马来西亚最写实的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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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政府独裁是一回事,
    违反宪法(如果有)是另外一回事,
    但为什么没有看到反对党或民间领袖、法律学者出来说话的,
    就是大家出来不从制度上看问题,才导致这些混蛋越来越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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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土著”……现在他们讲了就算了吗?纯马来人同意吗?其实仅是在自讲自爽…君不见近期那样什么叫银行贷款叫公积金贷款给青少年买房子的全都被银行河蟹掉了,土著的大好处仅是给那些权贵的…
    我们应该有宪法的高官,但良心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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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土著权利被权贵们河蟹是一回事,纳吉擅自宣布是另外一回事。我的文章论点主要探讨纳吉这样宣布是否有违反宪法还是什么“社会契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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