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6, 2014

馬來妹子的世界觀

豬哥的新女神:Lisa Surihani

巫统法律顾问哈法里占以旺姐有時候經期來潮(天呀,我還以為旺姐已經過了n年的更年期!),不能陪伴蘇丹出席宗教活動為由,否決她當州務大臣的資格民聯議員和一眾民粉選擇性過濾言論,扭曲成 巫統歧視女性的小學雞式叫囂,各自抽水。

每個回教徒一生中必須做的事情包括每日5次的祈禱和齋戒月時的齋戒。但如果女生月事來潮,就不必要齋戒,可是要在日後補回。所以你若在齋戒月時看到馬來妹子在吃東西,那很大可能她當天大姨媽來,不要大驚小怪。同樣的,月事中的女性也不能祈禱。原因好像是他們認為女生的經血是污穢的東西,不能碰到神聖的宗教場所(祈禱室、回教堂、《可蘭經》等)。故巫統律師就是以這個論述來攻擊旺姐,當了大臣不能陪蘇丹出席宗教活動。
這種說法有沒有歧視女性就見仁見智。畢竟這是人家的宗教,我們不方便講什麼。否則免費豬頭送到府上,就不是很好玩了。


我在大學時期,主修坑爹的哲學入門科時,曾經被派到和幾個馬來妹子一組。當選出組長時,我們幾個麻甩佬欺負妹子,推選其中一個馬來妹子當組長。她很恐慌地拒絕這個組長職位,一開始我還以為她會說什麼“妾身無才無德,豈敢勝任這個職位?”之類的廢話,結果她卻說:“不能,我不能當領袖,女生怎麼可以當領袖呢?”
我楞了很久,最後暴力加利誘勉強騙到她繼續當組長,但她的表情很恐慌,好像我們叫她殺人放火那樣。

上個禮拜,放工後不想回家,約了馬來女同事到星巴克談天,從巴勒斯坦談到回教法。她告訴我,在回教法里,女生并沒有向丈夫提出離婚的權利,只有丈夫有權利休妻。除非妻子能找到丈夫通姦的證據,然後回教法庭判夫妻倆必須離婚,否則妻子還是不能和丈夫離婚。除此以外,妻子的責任是照顧好丈夫(包括在家裡煮好飯),如果妻子在晚上激怒了丈夫,而在黎明前得不到丈夫的原諒 (床頭打架床尾和?),那麼妻子就犯了足於下地獄的罪。

老實說,還有很多規則,而且都是偏向一方的。我問馬來妹子,你不覺得你的宗教重男輕女嗎?比如妻子激怒丈夫要得到她的原諒,但丈夫卻沒有這樣的限制,還有很多。這樣公平嗎?她告訴我,公平呀。回教法說,女生在出嫁前,天堂在父親的腳下;出嫁后,天堂就在丈夫的腳下。婚前女生的責任在爸爸,婚後女生的責任在丈夫。也就是說,婚後的妻子要是在宗教上做錯了什麼(如沒有包頭),是丈夫的錯,因為丈夫沒有好好教導自己的妻子。所以這個錯,會算到丈夫的頭上,丈夫要下地獄。

簡單來說,男生要上天堂很難,女生只要照顧好丈夫就能上天堂了。在人世間也許看起來重男輕女,但天堂的門檻對女性的要求低很多,彼消此長,所以馬來妹子覺得回教法很公平。我不得不佩服,當初發明這個system的人真的是很聰明,假天堂之名就能把女生們調教得服服帖帖。
女神Rita Rudaini
(是不是有種淡淡的北川瞳feel咧?)


最後談到領袖。女同事很認真的告訴我,女生不適合當領導人,因為女生有經期,會很emo,會做錯決定。雖然回教經書上沒有明文規定說女性不能當領導人,但女人是不被鼓勵當領袖的。她說到這裡,我想起大學時那位馬來女大學生恐慌的表情,再看新聞里描述說巫統律師也認為女生不適合出任國家領導人,一切就明白了。
這也是我們華人豬跨出去或跨上去的大問題。我一直強調的,我不反對幫他人,但幫他人前一定要搞清楚,造成他們這樣款的原因。我們的大愛膠人一直在那裡矯情做作,感歎為何馬鏟不覺醒,不努力向上,是不是我們華人豬還沒有打開心窗分享財富與妹子。我們一直在納悶馬鏟為何放棄治療,但問題是人家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有問題,為何我要去治療?這就是我們永遠不能交際的地方。

延伸閱讀:
馬來妹紙。富國強兵。
《馬來妹紙。一樣的咪咪。》

1 comment:

  1. 那叫”不安全感“。 文化上习惯当奴隶的群族, 忽然得到了自由,觉得不安全。讽刺吗。 哎呀, 当奴隶的时候还有吃有穿的,自己独立出来生活,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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